回顾:程维高当年话“反腐”(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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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17:01 沈阳今报 | ||||||
2001年3月,人民网记者刘霄、何伟曾就群众关心的司法腐败对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进行了专访,程维高是这样说的:“反对司法腐败是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和重大职责所决定的,是社会司法制度赖以巩固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 他说,从现实情况看,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是党和人民可
消除司法腐败,如何采取有效对策?程维高从五个方面谈了意见:第一,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要深入学习和自觉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进行廉洁司法的教育,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克服特权意识,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强长城。 第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严办快办司法腐败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重点查办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不庇护、不手软。 第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实行权力分解,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每一个司法环节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或不公待遇,都能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 第四,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要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把每位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自觉性、各种规章制度的强制性、各种监督的约束性有机结合起来,启动内部监督程序。 第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闻不问、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本文有删节) 编后话 有道是“言多必失”。早有广西成克杰“想起八桂数百万贫困群众就睡不着觉”之拳拳,近看贵州刘方仁“千万不能辜负中央的信任”之旦旦,都叫大话扇了自家嘴巴。 程维高也难出其右。看他说的:“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闻不问、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说得多好呀!难道他三年前就会讲出谶语?只因政治作秀是这类巨贪、巨昏之看家本领。 先贤阅人,主张“听其言而观其行”。程维高若有先知之明,当初该少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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