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企委派财务总监实施财务监督和项目资金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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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19:26 新华网 | ||
吉林省长春市积极推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对全市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实施财务监督和项目资金监管,既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又遏制了腐败。 长春市先后向8个大型国有企业、3个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和2个事业单位委派了财务总监。两年来,派驻的财务总监结合工作实际,提交多份全面细致、分析透彻、建议中肯的工作报告,提出88个重要问题和建议,其中已解决的有44项,被采纳的建议42项。截至今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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