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巨款车上被盗 援助律师请求援手 “目击乘客,请你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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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4:2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8月8日上午乘坐豫L-06997客车去平顶山的乘客,如果你看到有人从皮包里偷钱和证明司乘人员停车放人,请与我联系,我会为你保密……”8月9日上午,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的赵军律师致电本报,希望8月8日与民工余宝同乘一辆客车的乘客仗义执言,以帮助他为这位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讨还公道。 据赵军介绍,8日上午10时,南阳籍民工余宝携带14950元现金从漯河西站上车,准备 几经周折,记者与滞留漯河的余宝取得了联系。电话里,他哽咽着说自己好不容易攒这么多钱,没想到转眼就没了。“当时我对司机和售票员说‘我钱丢了,别开车门下人’,但他们不听……”余宝说他当天乘坐的是一辆依维柯客车,当时车上有10多位乘客。 “在已知旅客财物被盗的情况下,承运单位有责任配合旅客寻找失物,也有义务保证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赵军说,因余宝跟其他乘客不熟,需要他们证明“司乘人员停车放人”的事实,他希望这些乘客看到报道后能够站出来作证。赵军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3839535159。C(记者孟冉实习生 段晓琳)大河报2003-08-11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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