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触电身亡 家人索赔29万 漏电灯杆牵出七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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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5:10 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10日讯(记者孙华)7月5日晚上9点左右,天上大雨倾盆,地上水流成河。东港印务有限公司年仅24岁的职工吕某,步行至花园路南侧火炬大厦西第二根路灯杆处时,不幸触到漏电灯杆被当场电击致死(本报7月6日报道)。近日,吕的家人将与漏电灯杆有关的七个法律责任主体推上被告席,索赔金额29万元。 据了解,漏电路灯杆归济南市路灯管理处管理,事后发现,该路灯检修口设在路灯基 吕刚新婚不久,悲剧发生后其父母、妻子等悲痛欲绝。他们认为,济南市路灯管理处作为路灯的管理部门,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齐风广告公司是路灯广告牌的制作者,济南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良固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广告牌的所有人,三方对事故的发生皆负有共同过错。吕的父母、妻子作为原告,将以上三方诉至历城区人民法院。 随后,原告在调查核实中发现,济南市齐风广告公司已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工商登记,之后公司内刘某以该公司负责人名义,与济南路灯管理处签订了路灯灯杆广告合同。由此,原告在原来被告的基础上又追加刘某及齐风广告公司三名股东郑某、王某A,王某B为被告。8月19日,本案将在历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将对此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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