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富翁连吃低保 需要反思的“低保懒汉”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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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6:04 中国青年报 | ||||
经济时评 刘以宾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近日透露:低保不过是100多元的“救命钱”,却吃出了另类人群。渝中区王家坡街的某君资产已上百万元,却连续两年吃着低保;在该区3万多名吃低保的 百万富翁吃低保,确属稀罕乃至滑稽、荒唐,权当它是个别现象;而体魄健全、正值黄金年华本应自食其力却热衷做“低保懒汉”者,肯定不是个别现象,更不是偶然因素所致。试想,一个区就有1万多人,整个重庆市有多少?全国又有多少? 上述现象,想必能引起重庆市乃至全国各地社会保障部门的关注,并试图通过加强对吃低保人员的管理予以消除。因为,供养着大批懒汉的社会制度,绝对不是一种公平的、先进的、科学的制度。 能否通过加大监控管理成本、改善管理技术以消除“低保懒汉”现象?笔者以为,如此做,不仅事倍功半,而且会走错路子。可以设想,面对数以万计的吃低保者,究竟谁在打麻将、谁在偷偷做生意、谁有其他收入来源、谁在进行着高消费等等,即使肯投入再大的管理成本,要想把他们每日24小时的活动监控清楚,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弄不好,还会有违法“盯梢”、侵犯私权利之嫌。 看来,我们的低保制度,已到了该从“理论”上、观念上、思路上进行认真反思的时候。 反思之一:随着城市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调整,许多曾为国家做过贡献的国企职工如今下岗没了饭碗,于是,要求政府给予一定救济自有其理由。然而,广大农民是不是也属于若干年以来我国经济改革、结构调整的受益或受损者?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要求政府给予一定救济?一种真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是面向包括农村人口在内的所有公民的制度,城里人可以吃低保,农村人当然也应该吃。但假如城市低保制度的初衷仅仅是或主要是“维持社会稳定”,那么,这种制度安排的社会公平性、经济合理性以及运作的通畅高效性难免会打几分折扣。 反思之二:“不劳动者不得食”应被引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一。社会保障制度,说到底就是要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但它同时应具备一个前提,即所有具备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的人都积极参加劳动。对那些确实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但拒绝劳动的人,不仅应受到舆论的谴责,也应受到制度的警告乃至“排斥”。排斥的目的不是剥夺其基本生存权,而是促使其参与劳动。应当认为,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的人参加劳动,是政府以及社会的一种要求,不能讲任何条件。而诸如重庆市某些“低保懒汉”所说的“一个月三四百元工资,除去交通费剩不了多少,在单位违规还要遭扣钱,算下来一月利润也就200来元,比低保费高不了多少”的理由,永远不应被政府认可。这是因为,个人算经济账只能限于个人参与社会价值交换的领域,而吃政府低保不能被视为个人“算账”的砝码。 需要提及的是,过去不少地方政府均采取过花钱买岗位的办法,但多数情况下吃低保者并未领情。何以致此?似乎也应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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