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初步决定9月上旬推行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医生反对取消婚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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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6:36 江南都市报 | ||
南京消息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获通过。引起了大家强烈关注,取消婚检有何利弊?新条例的实施有何社会意义?就此相关人士却有着不同看法。 民政:南京9月上旬实行新规 南京市民政局的李顺典副局长表示,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争议最大的是结婚须出 医生:坚决反对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徐副院长说,取消婚检与《母婴保护法》的精神是相违背的!《母婴保护法》中要求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就是对这一条令的保护和推广。徐副院长说:“我们每年婚检总能发现一些人身患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尿毒症等疾病,这些疾病潜伏在体内,一旦爆发便可致命,及时了解病情是对自己、对爱人、对后代负责。” 但据了解,婚检每人费用约116元,婚检取消也意味着医院失去了这块“奶酪”。 专家:符合《婚姻法》的实质精神 南师大社会学家吴亦明教授称,新条例很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婚姻自由”的精神,结婚是公民一种合法权利,不能让公民独立人格受到单位的制约,而婚检作为婚姻健康的保护措施不能用国家行政法规来强制性实施,这是一种社会进步。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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