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可赔2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7:49 杭州日报 | ||
新闻:据江南时报报道,近日沈阳天安保险公司在沈阳率先开办了一种针对驾驶人饮酒驾车的车险附加险,这样沈阳的私家车主在酒后驾车时肇事也将可能获得最高25万元的保险理赔。这在沈阳保险业还是首例。这项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保险项目是车险附加险。记者为此采访了几名交警,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当从记者这里得到确定的证实后,交警们认为:不应该。 评点:这家保险公司也真想得出,敢顶着与法规冲突的危险设立此项业务,那肯定利益是很大的。就像一位交警支队的领导所说,这不和一个人故意用石头去砸另一个人,把人砸伤或砸死后说不是故意的,然后再给予赔偿的道理相同吗?有了这项保险,那不是等于说,酒后撞人,撞了白撞? 超市“偷一罚十”当止 新闻: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民陶先生向报社投诉:他的母亲8月3日在“易初莲花”超市购物时,一件25元的衣服忘了结账,被超市保安以“偷一罚十”的规定罚去了200元钱,还要求签名按手印。陶先生愤愤不平地说:“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对我母亲?!” 而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超市负责人说:“超市偷窃事件每天都发生,‘偷一罚十’也是没有办法。”这是超市的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 评点:这是我们听说过的新闻。但律师的说法还是比较新鲜的:首先,偷一罚十是不合法的,因为超市不是行政单位,无权罚款;其次,如果说赔偿的话,也是要在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不能翻倍;最后,遇到偷窃之类的事件,还是应该移交公安机关来处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才是真正合法的途径。 “状元秀”冷清开场 新闻:据华商报报道,在北京开幕的这场“状元秀”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主办的,这个号称历史上曾经出过24名举人的“举人村”,把召集“状元”聚会作为“中国举人金榜文化节”的最大噱头。结果,到场的“状元”只有两三个。详见8月10日国内新闻 评点:搞这项活动策划的人一定没有想到,因为观念的不同,结果也相差十万八千里。现在的“状元”那里会爱这场面———“身骑高头大马,胸佩红花绶带,接受与会领导的检阅和群众的欢呼”。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可惜,可惜。 馋嘴民工偷葡萄吃掉40万 新闻: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再有一个多月,投资40万、培育10年的天价葡萄就要问世,没想到被4个馋嘴的民工因偷吃给毁掉了。详见8月10日国内新闻 评点:你说多可气,嘴馋,还居然识货。虽然他们被拘留了,但还难定个什么罪。话说回来,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为啥没一点防范措施?比如写个告示,或是养条狼狗什么的。 沪上窃电者“富人”居多 新闻:据新闻晚报报道,统计显示,沪上窃电者中的大多数并非世人所认为的“穷人”,其中大部分是有正常收入的用户,而且不乏“富人”。 某私企老板,家中十分富有,每个月所用电费也就四五百元,但是她仍然找人帮其在电表上做手脚。 有一位教授,按理说他平时的工资等收入也挺丰厚,窃电这种宵小之事不应该在他身上发生,事后他流露了一种心态,偷国家的电不算偷。就像孔乙己———“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评点:这项调查很有趣,不知道杭州的情况如何?相当多的人窃电可能并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怕没占到便宜。看邻居偷电,心理不平衡,心想“不偷白不偷,白偷谁不偷”,于是就从一个堂堂正正的有身份的人成了窃电贼。多丢人哪!评点人:裘小桦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