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特困户将得到有效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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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8:3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马国胜)目前,一项由省民政厅组织的对农村特困户调查摸底的工作正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被确定的特困户将在9月20日前领到《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凭证得到政府定期定量的救助。 特困户的类型包括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因灾害造成长年生活困难的农户和鳏寡孤独人员四种。 特困户的认定要按照村民代表会评议、村民委员会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核准的程序自下而上地进行。 被确定的特困户将领到《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救助证要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特困户凭证领取救济款物。同时各地要填写领取救助证人员花名册,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救济资金、通讯地址等,逐级汇总上报。民政部门每年对救助对象进行一次审查核定,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停发救济金,收回救助证。 救济金发放工作一般以村为单位发放,并通过乡镇或村委会张榜公布。发放单位要如实记录所发放的救济款物并由领取人签字。 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张建欣说,我省农村特困户不是很多,但自救能力差,是政府救济的重点。以前我省的救济工作不是很规范,覆盖面小。这次通过规范认定程序,健全发放制度,增加了工作透明度,要真正做到不错救、不漏救、不优亲厚友、不平均发放,切实把所有特困户都纳入救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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