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救助站面临三道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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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0:1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11时30分,福州市救助管理站第一位受助者陈静侯在办理完离站手续,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50元前往南平的交通费后,收拾东西离开了救助站。 在采访中,救助站工作人员坦陈了当前救助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的3道难题。据了解,针对这些难题,有关部门已经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并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操作细案,以便救助工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也让救助工作更加规范。 据统计,福州市救助管理站到目前已累计救助20人,其中像陈静侯这样的青壮年有7人,患老年痴呆症的有2人,患精神病的1人。 第一位受助者说 “没饭吃我还去救助站” 昨日,记者和陈静侯展开了如下的对话: 记者:“这些天在站里过得怎么样?” 陈静侯:“什么都好,吃的、住的都不花钱。只是仅拿这点钱不够我到南平费用。” “到了南平你就可以找活干,自己赚钱吃饭。” “现在工作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找到,而我在找工期间需要吃住,救助站最好能帮忙提供这些钱,否则我真的有困难。” 当班的工作人员告诉陈静侯:“根据国家规定,救助站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为你提供帮助。现在救助期满,也按你的要求提供去南平的乘车钱,但并不是要对你负责到底。” 在与陈静侯的交谈中,他还说:“我到了南平没饭吃,又只好再去救助站求救。你们总不能让我饿肚子是不。” 难题之一 什么样的人应该救助? 像陈静侯这样的人,如果再到救助站,该不该救助呢? 此外,这里还有不知被什么人送到救助站来的老年痴呆症和精神病患者。工作人员只能暂时照顾他们,并慢慢地打听他们的家庭住址。 究竟什么样的人该救助,林峰站长认为眼下还很难界定。一个政策的出台或实施细则的推出,如果不是制定得很详细、具体,其操作起来就很难。如条例规定“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这是说体力方面的,还是脑力方面的?遇到身体强壮的人,本可以通过劳动获取生活所需,但又不愿去干的人,要不要救助? 难题之二 重复救助要怎样处理? 林峰说,陈静侯到了南平,很有可能又会跑到南平救助站骗吃骗住。但毕竟现在我们已知道他的去向,可向南平站通通气。反过来,从其他省份流浪乞讨到福州的人,就无从了解是否也属这种情况。 林峰认为,如果在全国没有建立一个属救助站的局域网络,以后重复救助的现象不可避免。 难题之三 所需经费具体从哪来? 每个求助者免费吃住,每人一套洗漱用品,这还不是最花钱的。按国务院新颁布的救助办法,对待求助人员要提供5种帮助:提供卫生合格的食品;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症的及时送医院治疗;帮助他们和家属或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这些现在都对救助站提出了新课题。 记者在《申请救助登记表》上看到,多数求助者都在求助要求上填写:要回家。虽然国家颁布的新的救助办法中,仅要求救助站提供“乘车凭证”,但是,目前由福州市救助管理站提供单纯的文字凭证,根本不可能让求助者乘车,所谓的“乘车凭证”只能是花钱买来的车票。 吃住行救助站出钱在情理之中,但是一旦求助人员突发重病,救助站自己的医务科往往就起不了作用了。就在救助站挂牌不久,晋安医院将一名身患白化病的流浪女子送到救助站,因不符合救助条件,被救助站拒绝。 在救助站,林站长介绍,虽然目前救助的人数还不多,但是社会上已经开始出现一种“救助站可以免费吃喝送”的错误观点。究竟将来需要多少钱,林站长心里没个底。尽管国家的说法救助费用是地方财政支付,但是究竟该支付什么费用,一共能给多少,目前国家颁布的救助办法尚未作出具体规定。 (本报记者 王萍/肖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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