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荆溪烟花厂爆炸 谁该为爆炸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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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0:33 海峡都市报 | ||
7月31日,闽侯县荆溪烟花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厂房全部崩塌。根据当地政府的统计,截至8月6日,已知5人死亡,3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福建省及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善后事宜。爆炸声过后,人们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 苍白的安全意识引发祸端 记者在医院采访了荆溪烟花厂湖南浏阳籍工头杨德和。杨德和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烟花厂每次购进的火药不能超过0.5吨。而今年7月1日,烟花厂老板王道国却一次性从江西购进7吨火药。更要命的是,其中2吨火药硬被塞进库标只有1吨的火药仓库。而这个仓库为了不让检查人员发现,根本就没有门窗,只是在墙壁上挖了一个仅能供一人弯腰才能进出的小洞,火药就靠这个小洞搬进搬出。当检查人员来检查时,老板就用一些杂物将洞口盖住。另外5吨火药则被放在厂里私自搭建的、根本不合格的地下仓库里。 杨德和说,老板的头脑里只有钱。“进入7月,福建气温出奇地高,有几天最高温度达到40摄氏度,我多次对另一位老板黄道福讲,装火药的仓库洞口要搞大一点,便于通风,否则会出事,他没当回事儿。” 安全责任制重在落实 福建省“7·31”事故调查组组长、福建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裘松樵说,从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关键在于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虽然县里与镇里、镇里与企业、派出所与企业都订有责任制,但都是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纸上。 荆溪镇镇长林江南说,基层乡镇是有责无力。“我们没有专业技术力量,在检查时只是凭肉眼判断。7月9日公安厅下来检查,认为非常规范。虽然这样,镇里28日还是派人下去检查了,当时也认为合格。” 杨德和告诉记者,7月9日公安厅的检查人员只是在车间外走了一趟,根本没有进车间。7月28日,镇里只是打电话说要来检查,实际上根本没有人来。 专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裘松樵说,从这次爆炸来看,无论是专业管理人员还是工厂操作人员,专业素质都不高。 首先,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其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摄氏度时,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摄氏度时,应该停产。当时福建连续几天最高气温都在40摄氏度左右,作为通风条件差的仓库,药物氧化还原反应还会放出一些热量,库内气温肯定超标。检查人员专业水平如果高一点,就应该让厂里停产。可几次前往检查的人员要么没有仔细检查,要么没有作出让企业停产的决定。 其次,操作工人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也没有高危行业上岗证书。员工、企业主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很差。作为高危行业,工人的月工资才800元至1200元,又没有保险,说明工人根本没有自我保护意识。 据新华社福州8月10日电 新华社记者肖伦添/丁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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