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婚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0:46 沈阳今报 | ||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公布这样的消息,准备结婚的人们,不必再过婚检这道关。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一些市民认为婚检不应该取消。 窦兆勇 取消婚检不如规范婚检 从现行的婚检项目来看,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生殖器和第二性征检查。尽管不愿做婚检的年轻人都有自己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婚前检查,一对新人稀里糊涂成了家,以后万一发生一些大家都不愿面对的事,就肯定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婚前检查应该是一种责任,也是义务。 实际上,之所以以往公众对于婚检颇有微词以及此次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准备取消婚检形式,主要原因集中在婚检的收费问题上,以及某些地方存在的婚检流于形式问题。但是,如果这些问题客观存在,那么有关部门应当正视这些问题,并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顿改进,而不能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来回避甚至推卸责任。 取消婚检不如规范婚检,比如争议比较集中的收费问题能否以公示形式广而告之;建立婚检程序的投诉机制,如果出现流于形式的现象,民众可以进行投诉;至于隐私权保护,我建议医院和接受婚检者签订一份保密合同,一旦医院违反合同规定泄露当事者的隐私,就应当受到相关处罚。如此一来,婚检就会日趋完善,也就给了结婚男女双方安全的保障。 当一项政策存在某些问题时,是一取(消)了之;还是通过种种努力改进政策,促使政策能真正为民众更好地服务,确实值得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制定和修改政策时认真考虑。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李克杰 结婚、生育不能混为一谈 笔者支持取消婚检,结婚和生育是人生的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也是两种不同的基本人权,有着不同的社会内涵,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也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不应混淆结婚和生育这两种不同权利。 首先,结婚是人的最基本权利,它基于爱情和自愿,国家应对公民的婚姻自由权给予绝对的保障。严格意义上讲,婚检的作用只能及于结婚,而医学研究证明,到目前为止,医学上还没有证明患有哪一种疾病的人,是不能登记结婚的。 其次,生育是人生的另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人类个体对社会所负的繁衍义务。然而,结婚和生育毕竟是人生两个不同的阶段,结婚与生育不能简单画等号,片面强调婚检对生育的作用并不合乎情理,依靠婚检来保障优生优育与隔靴搔痒无异。 不可否认,保证优生优育是必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未来和一个国家的人口素质。但优生优育问题似更应该依靠孕检而不是婚检来保证,这更符合《母婴保健法》的立法精神。孕检也符合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因为计划生育不仅意味着生育的早晚和生育次数的计划性,而且也应该包括生育时机的计划性。 我们应该在保障结婚自由权的同时,将取消婚检腾出的人力物力,加大投入到孕检中去,实行孕前和孕产期保健检查的福利化,从而更有效地防止和减少畸形儿的出生率。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建议进一步改革孕检制度,实行强制孕检和孕检的福利化。作者单位: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四系 来论邹云翔 媒体请慎用民工这个词 近日笔者在众多媒体上看到了这样的新闻:四民工偷吃40万元葡萄,研究人员10年心血全白费。文中强调了四肇事者的民工身份,其实这样的事是否发生与作案者的身份无关,新闻点是葡萄的价值。 人在社会上可以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就拿吃葡萄的人来讲,既可以说明他们是民工,也可以说他们是建筑工,要知道建筑工是种职业,与身份无关,比较中性客观;而民工更多代表着一种身份,与之相对称的就是本地工。民工可能偷嘴但本地人也有可能杀人,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北京人天天有人犯事,将这些不好的事都加上个北京人如何如何,报纸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北京人杀人、北京人强奸、北京人抢劫”等等不良消息,我不知道北京的市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心情如何?己所不欲又何必施于人? 其实,任何人将族谱往上翻五代,基本上都能从农村寻到一点根,说穿了,我们祖上早日到城市还不也是个民工,怎么到了子孙就将民工一词看不顺眼了。 民工偷吃葡萄之类的新闻可以休矣,这里面有着强烈的身份歧视的影子,所以我认为媒体应该尽量减少用这样易于误导人的词。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