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酒后驾车险”推出:保险,还是玩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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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李甘林 反对 喝酒误事、酗酒犯事,不仅早已是民间的定论,而且也历来被官方的组织纪律和法条列为禁区,如工作时间不准喝酒,不准执行公务时喝酒,严禁酒后驾车等等。今年以来,官 偏偏在这时候,天安保险公司却反其道而行之,居然为酒后驾车的人们准备了一份厚礼———酒后驾车的车辆附加险。按照这一险种,如果私车车主在饮酒之后驾车压死了人、撞伤了行人,将由保险公司理赔。这一保险业务,究竟是为了保险还是鼓励酒后驾车的车主们玩命? 众所周知,酒后驾车造成事故后,不仅给受伤害者本人和家属带来巨大的身体及心里创伤,而且因受理赔付、事故处理、处理不公后又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大量增加,在付出大量的司法成本的同时,为了安置伤残人员的生活工作等后续之事,还得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酒后驾车不仅是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的行为,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受到刑法处罚并附带民事赔偿。 既如此,作为跟车辆有着亲密接触并且是车市最大受益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仅在办理具体车险业务时,有责任规劝车主谨慎驾驶、不酒后驾车的道理。退一步说,即便宣传交通安全不是保险公司的义务,但是,你最起码也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但是,天安保险公司却不是这样,为了“拓展业务,广开‘险路’”,竟然堂而皇之地开办起针对酒后驾车者的车辆附加险。 我不知道,天安公司的决策者们在开办这项新业务时,有没有想到,你们的行为其“本意”可能是为了给那些酒后驾车者保险,但是,你们就没有想到,在启动这项新业务的同时,你们已经把自己企业的前途和信誉绑在了那些酒后驾车者们危机四伏的飞车上了。(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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