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养犬管理规定9月实施 今起可领身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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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5:05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11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温州市市区限制养犬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市民即日起可以到执法局为狗宝宝登记注册。 区域划分:据了解,限制养犬区域分重点限养区、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域包括鹿城区江滨、洪殿、南门、五马、莲池、广化、蒲鞋市、水心、黎明、南浦、绣山、黄龙、双屿、南郊,瓯海区景山、新桥、梧埏,龙湾区状元、永中、蒲州,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申养条件:申请饲养小型观赏犬的住户应具备下列条件:本市常住户口,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独户居住;养犬不妨碍住户出入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一般限养区内申请饲养大型犬只和烈性犬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确因护卫需要;独立居住;养犬不妨碍住户出入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办理手续:根据《温州市市区限制养犬管理规定》的要求,重点限养区、一般限养区内的犬只均需要注册登记、健康检查、预防接种,养犬户需办理犬类饲养证。 养犬户凭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到所在辖区的执法局下属中队领取《养犬注册登记表》(表格可以网上下载,网址是:http//www.wzxzzfj.gov.cn),到辖区居(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养犬户可携犬到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再将《犬类免疫证》、犬只全身2寸照片2张、《养犬注册登记表》送交辖区中队审核。《犬类饲养证》每年年审一次,犬牌每年更换一次。重点限养区的观赏犬注册登记费为1500元,年审费为600元。一般限养区内个人养犬和单位养犬不需缴纳注册登记费和年审费。(温州都市报谢斌斌)(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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