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刑事被告 严禁法警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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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1:44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北京市一中院推出新举措:法警在押解刑事被告时严禁摁头、束颈和推搡,刑事被告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一律摘掉手铐。 11日,该院向社会公示10条《司法警察文明执法守则》,其中包括:提押解送刑事被告人时一律使用一次性头罩,进入法院后解除械具;押解时扶持刑事被告人的肘部,严禁对其摁头、束颈、推搡等;在暂时看守室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患病刑事被告人准备医药箱和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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