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刑事被告严禁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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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4: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据新华社电 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示10条《司法警察文明执法守则》,其中包括:提押解送刑事被告人时一律使用一次性头罩,进入法院后解除械具;押解时扶持刑事被告人的肘部,严禁对其摁头、束颈、推搡等;在暂时看守室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患病刑事被告人准备医药箱和必要的药品,并适当予以照顾;尊重少数民族、外籍刑事被告人的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吃饭时为他们“开小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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