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向市场看齐 人才向资本转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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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8: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省两部委配套措施提出提高人才的价值,通过薪酬分成分红股权实现—— 昨日,省委组织部和省经贸委分别通报了《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文件《关于在省级部门实行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提高人才的价值,通过薪酬、分成、分红、股权等不断深化的方式实现人才“资本化”。 国企管理人员公开选聘 省经贸委的《意见》首次提出,培养和造就一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的企业技术创新核心人才队伍;推动国有、民营企业等种类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形成,逐步实现职业经理人才配置、薪酬的市场化。 积极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外人才中介公司在川开展业务,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人才。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企业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信用进行适时评价。 人才开发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省委组织部的《意见》规定,所有省级各部门均实行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要及时解决人才开发和知识分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人才开发经费列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人才工作经费落实、人才培养等开发性投入得到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为硕士提供安家补贴 省经贸委要求对接收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到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企业可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补贴。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履行。安家补贴的数额,提倡双方按市场规律来约定。 提供技术创新项目经费 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引进高层次和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对愿意到企业工作的硕士、博士、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高层次急需人才,企业应按其意愿协助解决户口、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等问题。对从事技术创新项目工作的人才,企业应给予相应的科研或工作经费。对以项目合作形式引进的人才,应按协议提供项目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对引进的外国专家,企业可向省或国家外国专家管理部门申请经费补贴。 特聘人员薪酬计入技术创新费 企业可以通过产学研联合,以项目合作、共建企业技术中心或研究开发机构等形式,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可设立常年的特聘工程师、特聘研究员、特聘技师等岗位,也可以项目为载体,特聘国内外高层次和企业需要的技术创新人才为企业服务。对特聘人员应按约定或协议给予相应的报酬。 对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类引进人才、特聘人员,企业可将其工资(报酬)等计入技术创新项目费用,并据实计入企业成本。 导师津贴礼聘技术导师 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手段,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在技术创新带头人、科技骨干、高级技师中设立技术导师制度。支持和鼓励企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院士担任技术导师。聘用单位应对技术导师给予一定的导师津贴,其中聘任企业科技项目负责人的技术导师,可同时享受项目津贴。 记者王飞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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