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坏命根子 判他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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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武法记者张学勇) 先是持续勃起96小时,继而因海绵体纤维化而失去了命根子并因此被鉴定为重伤六级,56岁的成都市民陈东(化名)为此索赔人民币50万元。经过长达3年的诉讼,他最终得到了10万元的赔偿。昨日,陈东手持成都中院的终审判决书来到武侯区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该院当即受理了陈的申请。 2000年6月,成都市某医院、某医学研究所联合举行了大型“男性病义诊送药活动”。
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为重伤六级。为此,陈东夫妻以该医院和研究所损害了他们的“性福”为由诉至武侯区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50万元。 武侯法院于2001年11月27日第一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医院方认为陈本身就患有阳痿,而陈回家后出现阴茎勃起后却一直忌医,拖延了治愈时间,因此应付全部过错责任;研究所的代表认为自己在整个过程中只充当了检验的角色,对陈不构成侵权。去年7月,武侯法院再次开庭,并判决该医院承担60%的责任,患者陈东承担40%的责任,研究所不担责;该医院支付陈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万余元。陈东夫妻对此不服,随后上诉到成都中院。今年7月18日,成都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医院承担90%的责任,向陈东夫妇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种费用共10.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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