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本月内统一标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8:36 南方都市报 | ||
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按规定应收5元,但新濠畔万豪鞋材有限公司停车场却在牌上标明要收10元。 本报记者 李向新 摄 停车场本月内统一标识 乱收费者将列入黑名单重点监控,欢迎市民致电96900投诉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 通讯员尹春蕾)昨日,市交通部门联合物价、税务等部门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停车场整治行动,这是6月15日停车场归口市交委管理以来,首次由多部门联合举行的大型停车场整治活动,也是为期两个月(8月1日至9月30日)的全市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重要部分。 两个月专项整治全市停车场 本次全市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各区、县级市整治为主,市交通部门全力支持、配合,行动分全市统一行动、市区联合行动和区县各自行动等形式,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8月11日、9月1日、9月19日由市交通部门组织进行全市的停车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整治内容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营业性停车场,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混合停车场。 部分停车场仍未更换标志牌 据市交管总站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贯彻实施《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停车场清理整顿工作,实现停车场行业“两个统一”(统一停车场标识、停放凭证)和“三个规范”(规范经营行为、收费行为、票证使用)的目标。营业性停车场(包括实施备案管理的摩托车、单车停车场)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显眼位置悬挂交通行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和价格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牌,具体悬挂要求应当符合《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到目前为止,纳入交通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共有924家。还有一部分持公安交警核发标志牌的停车场,没有到交通部门登记。市交管总站有关负责介绍人提醒这部分停车场业主,原使用公安交警核发标志牌的停车场,要求在9月1日前换成统一的标志牌。 统一标价牌要悬挂显眼位置 据介绍,市交委组织各区县交通部门对营业性停车场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于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停车场,交通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营业性停车场应当向物价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及统一监制的标价牌,并将两者悬挂在停车场入口显眼位置,明码收费。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停车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价格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建立黑名单,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无证停车场应尽快办理手续 市交管总站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目前仍有一些停车场不按物价部门规定乱收费、乱扣证等等。遇此情况,希望车主致电96900投诉停车场,运政稽查部门将迅速查处这些停车场,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此外,该负责人提醒停车场业主,未办理停车场开业手续的停车场,应尽快到各区交管总站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依法对违规经营的停车场进行处罚。 现场直击 记者扮车主 查出乱收费 执勤队员查出101家停车场违章,其中24家严重违规被罚 昨日,广州市、区两级交通、物价、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近200人,检查停车场125家,对其中101家证照不全、存在轻微违章行为的停车场进行警告教育,限期整改并办理有关证照,对其中24家无任何证照经营、严重超范围经营和扣押车辆停放者证件的停车场,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发出了处罚通知。 没有收费证却挂收费牌 天河区车陂北街的智景花苑停车场在进门处张贴了《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即明码收费牌),但是无法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笑着对记者说,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就拿不到明码收费牌,而智景花苑却挂着明码收费牌。按规定,应该扣缴明码收费牌。在物价部门的要求下,智景花苑停车场拆除明码收费牌。 本该收5元却强收10元 余先生向市交管总站投诉白云区新濠畔万豪鞋材有限公司停车场乱收费。日前,余先生在该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按规定应该收5元。但是余先生向停车场索要发票时,停车场却坚持收取10元。根据余先生的投诉,记者和联合执勤队员来到广园西路的新濠畔万豪鞋材有限公司停车场。为了更好地取证,联合执勤人员在外面守着,记者假装成普通车主,开车进入停车场。当记者问收费员停车多少元1小时,收费员摆摆手说这个地段比较旺,10元1小时,并可开发票。随后,联合执勤人员进入停车场取证,发现这个停车场不但乱收费,而且无任何证照经营。 本报记者 罗斯丁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