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外出打工家中子女安全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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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9:13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13岁的蕾蕾(化名),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某县偏远农村,正上小学六年级。由于父母长期在成都打工,蕾蕾及12岁的弟弟相依为伴,并一同在家乡的小学读书。2002年10月1日晚,蕾蕾和弟弟一起到邻居家看电视直到夜里11时许才回到家。同村的男青年蒋某翻窗入室,手持菜刀将蕾蕾挟持到另一房间,就在蒋某欲实施强奸之时,蕾蕾的弟弟溜出房门大声呼救,蒋仓皇逃走。村民赶来将逃跑的蒋某抓获。现蒋某已被当地检察院以强奸(未遂)罪提起公诉。 这仅仅是笔者在采访成都市某县检察院所了解的奸淫幼女犯罪案件中的一起。据该院检察官介绍:近年来,在一些农村,特别是外出打工者较多的地区,奸淫幼女犯罪案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办案检察官对此类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归纳出几点案发原因: 首先,农村的许多青壮年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使得他们对子女处于监护不力或根本无人监护的境地,这给犯罪嫌疑人对幼女的性侵犯以可乘之机。在孩子小的时候,打工者尚可把孩子带在身边,但到了读书的年龄,由于户籍、择校费用等问题的出现,他们不得不将子女送回家乡就读。离家相对较近的在省内打工的人,一年只有在农忙季节回家几天抢收、抢种,在比较远的省份打工的农民甚至几年也难得回家一次。 其次,在该类犯罪中有一种特殊的现象,那就是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是被害少女的代管人。出外打工者将孩子委托给自己信任的近邻或亲戚代管,有的代管人在代管过程中起邪念,致使不该发生的事发生。 另外,被害幼女缺乏性知识,因而缺乏防范意识,容易受到伤害。由于幼女正处于成长时期,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发育成熟,再加上很少得到母亲的照顾,许多女孩子根本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有的女孩在被强奸后不知道自己受到了伤害,被犯罪嫌疑人一粒糖果、几角钱等小恩小惠所欺哄而不知报案;有的则是因受到犯罪嫌疑人恐吓而不敢报案,这就使犯罪人有恃无恐,能够反复作案。 (谷萍黄太平赵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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