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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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9:41 开封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吕树建报道近日,市工商局下发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促进大学生就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市工商局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费、个体工商户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说,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是工商部门当前的重要工作。在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急迫形势下,工商部门更应积极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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