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无菜生邪念 累教累犯三进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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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0:1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陆川讯 世间上自由是最宝贵的,人人都怕坐牢,可偏有不怕坐牢的人,陆川县良田镇的万锦思就是其中一个。 1987年7月他因盗窃罪和脱逃罪被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0年1月刑满释放,但他不思悔改,1991年7月因流氓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1992年8月被玉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3年1月20日刑满释放。才自由2个月,他又因涉嫌抢劫罪,于 3月28日晚上,万锦思无聊赖走到同镇的“狗肉”朋友黄焕权家玩,看见陆川县温泉镇人吕寿松也在那里。3人在一起住了一晚后,第二天早上,3人又在黄焕权家炒红薯喝米酒。喝得醉醺醺时,万锦思骂道:“他奶奶的,人家喝酒大鱼大肉,我们喝酒炒红薯,今日是良田圩日,我们去做点钱(指抢劫)回来使使。”黄、吕随声附和,于是3人喝完酒后走到合山路口等车。等了一会,碰到见一辆搭客用的三轮摩托车过来,谈好价钱,3人上了车要司机拉到良田圩,但接近良田道班时,黄焕权又叫司机向一条偏僻的小路开去,走了一段路,因路面破烂,司机说无法驾驶,要他们下车。黄焕权下车后原形毕露,说自己是“粉”仔,要司机给20元钱买“粉”,万锦思也拔出一把水果刀说:“我们是抢劫的,你怕不怕。”司机余某说:“我们都是邻里邻舍的,光天白日的用不着抢劫。”黄二话没说,一把抓住余某的手把他拉下车,3人对余某搜身,余反抗,万锦思用刀将余某的手臂刺伤,并和黄、吕两人拳打脚踢余某,当场抢得余某准备用于做生意的1万元钱和价值1330元的诺基亚手机一台。劫得钱物后,万锦思分得4200元,吕寿松分得3700元,黄焕权分得2100元及诺基亚手机1台。分赃完毕3人走到某瓷厂商店准备雇车逃跑,就在这时民警闻讯赶到,人赃俱获。 (陈海松 刘伟科)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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