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策研究》(图)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0:16 沈阳今报
  由北京市妇联和首都法学界专家联合进行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策研究”已完成,该调研第一次全面介绍了该市家庭暴力存在的基本状况,并对家庭暴力概念进行了强调:提起家庭暴力,人们自然会想起丈夫对妻子大打出手、恶语相向,但您是否清楚其实“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妻子取笑丈夫的缺陷或弱点”也属于家庭暴力。详见昨日今报视野版

  一评梁发芾

  太荒唐

  暴力就是暴力,非暴力就不是暴力,何来“丈夫与妻子不说话”也是家庭暴力?法律上历来对暴力与非暴力的区别是很严格的,如犯罪中就有严格的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两种犯罪的使用刑罚也是很悬殊的。

  把丈夫不与妻子说话纳入暴力范畴,原因无非是丈夫这样做,妻子精神上受到伤害。可是,妻子精神上受伤害的情形多了。丈夫包二奶她精神好受吗?丈夫要抛弃她,要提出离婚,她没有受到伤害吗?丈夫看足球长久不与妻子同房,妻子没有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吗?那么是不是把丈夫包二奶、闹离婚、看足球都纳入家庭暴力之中?

  而且,家庭暴力的施行者也绝不仅仅是丈夫。妻子殴打折磨丈夫的事大量存在,妻子与丈夫不说话的事也大量存在。为什么单单强调丈夫不说话就是家庭暴力呢?这里是不是存在歧视问题?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事情,社会有权利介入干涉,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暴力侵害的当事人。可是,如果把丈夫与妻子不说话也纳入家庭暴力范畴,让社会和法律介入,去谴责、制裁不说话的丈夫,那岂不十分荒唐?作为一个人,丈夫恐怕是有言论的自由吧?所谓言论自由,就是他可以选择说话的自由,也可以选择不说话的自由。他不愿意与老婆说话,谁能强迫他张口?

  “家庭暴力是个筐,家庭关系往里装”,这对于解决家庭关系毫无益处。

  二评田德政

  不理解

  “夫妻长期不说话”也是家庭暴力?我感到不可理解。

  首先,夫妻“不说话”怎么个认定?说话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事,可是不说话也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事。你不理我叫不说话,我不理你也叫不说话;我理你你不理我叫不说话,你理我我不理你也叫不说话;双方都不想理对方也叫不说话。这样下来是谁对谁施暴呢?到底谁有理呢?是不是谁先告状谁就有理呢?证据是如何搜集的?我觉得这个事是很难界定的。

  其次,“不想说话、不爱说话、不能说话”算不算不说话?夫妻间因个性、生理、文化、工作等客观的原因,造成的少说话或者不常说话的现象也是有的。平常大家也许都习以为常,当一方有变的时候他(她)就说另一方对其“施暴”,你说这样由谁来断定是谁的错呢?因为不说话的事实是存在的呀。夫妻一方是哑巴,或者双方都是哑巴的,又怎么来认定这个事呢?

  最后“长期”怎么界定?不说话这种状况是每个家庭都有的,因每对夫妻不同,持续的时间各不相同。对承受能力强的人来说,很长时间过去了,夫妻关系都能恢复。对于承受能力弱的夫妻来说,可能一天两天都能导致家庭的破裂。长期与短期是一种心理的感受,比较的主观。长期与短期的认定也就麻烦,是三天两天叫长期?还是三月两月叫长期?如此说来,什么叫做长期不说话?什么叫做短期不说话呢?谁能告诉我?

  异议陈爱和

  这是“冷暴力”

  夫妻双方短时间不说话,可以算作“冷战”;可“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无疑就是“冷暴力”。“冷暴力”是指夫妻一方虽然不对配偶动手,但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疏远及漠不关心,最明显的特点是双方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何以成为“冷暴力”之首,恐怕主要是施暴者懂得,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学“乖”了的施暴者,深知从精神上折磨对方,更能从精神上拖垮,于是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暴力方式,让其主动就范或达到某种目的。

  交流,可以说是夫妻生活永恒的话题,也是家庭生活的精髓。夫妻之间,像两个陌生人借宿在同一间屋子里,一月甚至一年也不说一句话,这不是无休止的精神折磨?这样的生活摊到谁的头上,恐怕时长日久,精神都会崩溃。从某种意义上说,“河东狮吼”型伴侣虽然吵闹,但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可精神暴力是把伤人的软刀子,与身体暴力相比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带?吹纳撕ν扔行蔚娜畔嘞虼蚵疃指莶腥耍钊诵暮H馓迳系拇瓷丝梢杂希牧樯系拇瓷巳床蝗菀卓蹈矗庵稚撕Φ囊跤坝锌赡馨樗媸芎φ咧丈怼?

  当然了,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可能分出责任大小来,也可能分不出谁是过错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做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有时也难认定是非曲直。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这一冷暴力的客观现实,就肯定法律“无所作为”。

  事实上,“冷暴力”让受虐待者“痛在心里”,有苦说不出,受伤害的一方可能因为长期受到精神上的折磨而得不到宣泄和缓冲做出过激行为,造成更为恶劣的后果。法律也完全可以将反复经常性实施“冷暴力”行为虐待对方、致使受害方不堪忍受的,视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时,施暴者应承担过错责任,少分财产或其他利益。退一步讲,承认“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也是家庭暴力,更能引起人们对这一精神“内伤”的重视,鼓励人们加强沟通和交流,解开心结,避免“冷暴力”害人害己。

  换句话说,如果我国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冷暴力”作为摧残人精神的“冷面杀手”,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理性窦兆勇

  警惕法律“完美主义”的出现

  关于家庭暴力,可谓近年来讨论的热点话题,但将“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作为家庭暴力的标准之一,就令人不解乃至于惊诧了。

  我觉得,类似于将“夫妻双方长期不说话”界定为家庭暴力的思维和说法,隐隐中有一种法律完美主义的倾向在其中。有些时候,我们似乎将法律的边界无限化了,在某些纯属私人领域或者情感领域的事务中法律是否应当涉足?我看应当是慎之又慎的事情。这一点,在以往《婚姻法》中有言论称应将“第三者插足”视同违法行为的现象中就有所显露。

  在我读过的一本法学著作中,就曾经指出:法学家不是法律家。法律家只是关心法的实际功能,法学家则追求法的永恒价值。是的,知识分子(法律家也是知识分子)对理想的追求是因为对现实的不满。它之所以为理想主义者,是由于它不仅感到了生活的缺陷,并且意欲使之改变进而抵达完善。问题是,知识分子为什么认为在有缺陷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完善的世界?这个世界并未现形,知识分子何以执著地相信?再者,这个完善的世界,它自身所成立的根据是什么?如果不是出于虚妄,是否能够从知识学的角度予以指明?

  现在,我们正越来越多地谈论“法治”,法律的地位也越来越变得重要,但法律仍然只不过是调剂社会关系中的某项功能而已,除了法律之外,道德、理想、社会契约也是人类自我调剂行为的方式。

  法律完美主义的缺陷正在于此:它试图把千丝万缕、纠葛不清的各类社会事务都用一条条刚性的法律条文予以界定,而众所周知,法律只有两个答案:“是”或者“不是”,但社会关系往往是复杂的、柔性的,它也许会存在N种答案。如果把法律当做一切社会事务(不管它是公共范畴还是私人范畴)的主宰,那么它就具有了某种居高临下的优势,这种优势很容易转化成一种权力的过度集中。任何一种权力,都是受限制而“范围有限的”,法律也并不能例外。

  所以,我个人认为,当操作条件不成熟(我估计也很难成熟)、或者纯属于道德范畴的社会事务时,法律家们应保持一种审慎而冷静的态度,不要轻易地将某种立场变成法律的定论。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Esprit 皇马 小灵通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学会和你的身体对话,了解自己的身体,探索自己……
非常笑话
妻子:我患病卧床你却到外面跳舞!丈夫辩解道:…
图片
铃声
·[张信哲] 宽 容
·[王 菲] 人 间
·[郑秀文] 舍 得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广州开发区新浪站开通
新浪企业邮箱—免费喽
搜索MP3,音乐任飞扬
肺癌治疗重大突破


分 类 信 息
:全国名牌高校招生
   新浪分类全新改版
   夏季旅游-心的承诺
京车消费,此处为家!
 京腔京韵京商京息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情趣无限爆笑连连
令你笑口常开的非常笑话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