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改进会议报道 领导一般性公务活动不作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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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0:4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消息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广东省委、市委日前分别发文要求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并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除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外,对省或市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报道,南方日报和广州日报等重要报纸头版一般不超过十分之三的版面,每篇报道稿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在广东卫视全省新闻联播节目或广州电视台和广州电台新闻节目中一般不超过五分之一的时间。 改进会议新闻报道:省委全会、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省委和省府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省人大和省政协常委会议,或市委全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和市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市人大和市政协常委会议,一般作一次性报道。省、市主要领导出席省、市直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要严格控制篇幅和播出时间,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或省、市直单位自行召开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省、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召开的全省或全市代表大会,一般只发一条综合消息。 改进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省、市主要领导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按安排由省或市主要媒体组织报道。省、市其他领导一般性公务活动和调研、检查工作,一般不作报道。省、市领导的题词、作序、贺信、贺电,参观展览、观看演出和出席其他文艺活动,出席部门或地方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接见、照相、联欢、探望、纪念会、研讨会等活动,一般不作公开报道。 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对出席会议活动的领导名单应尽量简略,对省、市领导的职务报道,除省、市委主要领导外,一般只报道一个主要职务或称同志。对多位领导参加的活动,原则上不逐一报道其职务,可按“省或市领导同志×××、×××参加了活动”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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