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惨遭老板肢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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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1:12 长沙晚报 | ||
本报西安讯据《三秦都市报》报道,因为11岁的小女孩晓晓翻乱了照相馆,20岁的男店主竟对她下了毒手,残忍地把小女孩肢解成一百多块,并多处抛尸。8月6日凌晨,陕西宁强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发现场抓获。 据受害人晓晓母亲讲,8月5日中午她带女儿买完东西后就回到自家店里,女儿晓晓先后两次到距店门不远的一家照相馆去玩。第一次叫女儿回来后,过了一会儿,女儿又跑到照 迅速赶来的警察在照相馆内找到了被李某肢解的肉、骨共一百多块,匕首、刀片等作案工具。在进一步审讯中获知,李某系四川广元人,20岁,小学文化。8月5日,他将晓晓扼死后,遂关闭店门,在室内对尸体进行肢解,后分别将其内脏和部分肢块抛于汉中运输公司宁强站、县工人俱乐部厕所粪池内。刑警介绍:李某此次作案动机仅仅是因为晓晓在照相馆内乱翻,引起了李某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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