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燕赵都市报评论: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4:08 燕赵都市报

  人人都知道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人人都不知道“人人平等”的“人人”究竟为何物。这些日子我被两件事击昏了头。

  姜某在2001年考入山东大学,并按照当年招生简章中的条款获得了该校的“高考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一年后,山大以该生多门功课不及格为由,根据该校2001年7月23日制定的《学籍管理条例》第52条取消了其二等奖学金的一切待遇。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姜某是山
东大学在校学习的学生,山大依据《学籍管理条例》对学生进行奖惩及管理,是学校自主管理的权力,二者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法规调整范围。法院据此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无独有偶,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村村委会以“乡规民约”和村民表决的方式否决了部分村民的福利分配权,一审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在是否给予8人村民待遇的问题上,村委会执行的是村民会议的决议,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在此问题上,村民与村民委员会并非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所以也不能简单地套用《民法》上的公平或法理上的正义来进行是非判断。法院据此驳回8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又是一个二者“并非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从自然状态看,个体和管辖他的单位之间、个人和他所在的各种组织之间,当然存在天然的地位不平等,这种地位不平等乃是缘于双方掌握的资源不平等。但是,人类社会之所以成为文明的人类社会,而不是弱肉强食的自然丛林,就在于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确立了基本的人与强大的单位、组织的权利平等原则,以确保最弱小的社会个体的权利。这是公民权利的底线,也是社会得以文明、人类获得尊严的底线。

  如果按照上述两个法院的逻辑,一个人到了一个单位,当然应该服从该单位的管理,也不管该单位的管理制度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服从就是了,单位和个人之间,也应该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任何矛盾和纠纷,也该不属于民事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了?同理,政府和百姓之间,管理者和管理对象之间,国家和个人之间,也都应该是一种服从和被服从、管理和被管理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出现“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那么请问,这世界上还有谁跟谁之间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还有什么关系是用得着法律法规调整的?

  文明的使命、法治的使命,难道不是“给弱者以权利,还弱者以尊严”?如果没有个人和国家及其各种组织、个体和单位之间“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永远只能成为海市蜃楼。 (童大焕)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优惠热卖--尽在戴尔直销店!
适合宣传你的网站的新途径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Esprit 皇马 小灵通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学会和你的身体对话,了解自己的身体,探索自己……
非常笑话
妻子:我患病卧床你却到外面跳舞!丈夫辩解道:…
图片
铃声
·[张信哲] 宽 容
·[王 菲] 人 间
·[郑秀文] 舍 得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广州开发区新浪站开通
新浪企业邮箱—免费喽
搜索MP3,音乐任飞扬
肺癌治疗重大突破


分 类 信 息
:全国名牌高校招生
   新浪分类全新改版
   夏季旅游-心的承诺
京车消费,此处为家!
 京腔京韵京商京息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笔名:   密码: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情趣无限爆笑连连
令你笑口常开的非常笑话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