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高当年话“反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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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5:50 济南时报 | ||
日前,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经查,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与其配偶收受他人翡翠摆件等一批贵重物品;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 时报综合消息据《沈阳今报》报道,2001年3月,人民网记者刘霄、何伟曾就群众关心的司法腐败对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进行了专访,程维高是这样说的:“反对司法腐败是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和重大职责所决定的,是社会司法制度赖以巩固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 他说,从现实情况看,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但在一些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也确实存有贪赃枉法、以案谋私、枉法裁判、伪造法律文书、刑讯逼供等消极腐败现象,有的甚至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这种情况虽然只占少数,但影响却十分恶劣、危害极大,不仅严重败坏了司法机关的声誉,而且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成为引起人民群众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司法机关要确保公正司法,首要的一条是率先从自身的反腐败抓起,用最大的努力遏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消除司法腐败,如何采取有效对策?程维高从五个方面谈了意见:第一,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克服特权意识,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强长城。第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严办快办司法腐败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第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第四,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第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本文有删节) 程维高其人 1933年9月生,江苏苏州人。195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 1983年至1984年任中共常州市委书记。 1984年至1987年任南京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 1988年至1990年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河南省省长。 1990年7月至1993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 1991年4月至1993年5月任河北省省长。 1993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 1998年1月当选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据新华社专电) 编后语 有道是“言多必失”。早有广西成克杰“想起八桂数百万贫困群众就睡不着觉”之拳拳之心,近看贵州刘方仁“千万不能辜负中央的信任”之信誓旦旦,都叫大话扇了自家嘴巴。 程维高也难出其右。看他说的:“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闻不问、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说得多好呀!难道他三年前就会讲出谶语?只因政治做秀是这类巨贪、巨昏之看家本领。 先贤阅人,主张“听其言而观其行”。程维高若有先知之明,当初该少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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