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贴出重金征卵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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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6:44 深圳晚报 | ||
校园贴出重金征卵广告 校方:影响校风建设卫生部:明文禁止买卖 杭州消息“大学毕业的我,因某种原因不能供卵……不知30岁以下,聪明又健康的女大学生能否给予帮助?捐助你的卵细胞……必有重谢。有意者请拨打……”8月10日中午,浙 学历为重价钱好说 10日下午5时,记者按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男士讲述了“征卵”的原因。 他今年32岁,妻子比他大几个月,夫妻都是北方人,大学毕业后,两人一起分配到杭州工作。因当时生活条件不大好,妻子怀第一胎时,他让妻子打掉了,没想到,那次“错误的抉择”,妻子从此不能生育。 夫妻俩已到医院咨询过,医院说可提供技术,但要他们自己找卵源。他说,大学生比较优秀,社会上找,他和妻子都不放心。他一再强调,对身体不会有任何伤害,至于钱,他说“无所谓,反正上万元是要的”。 昨天下午3时,记者再次拨通电话,这次是他妻子接的。她说她现在心情很复杂,作为女人,做这样的决定毕竟需要很大勇气。她说最好是“大四学生”,而且最好先到公证处公证,取卵完成后,不再见面。据她说,已有一位大学生打电话说愿意帮忙。 女生不愿 老师反对 昨天下午,当记者到浙大采访时,该广告已被撕掉。记者采访了几十位学生,没一位女生表示愿意。 浙江大学宣传部负责人表示,校园内常有各式各样的广告和宣传单,但“捐卵”广告还是头一次出现,这个广告对身心还处于成长阶段的女大学生而言十分不妥当,这种行为对校风建设有很大负面影响。 女大学生 捐卵伤身 浙江省妇保医院陆医师说,捐卵标准有严格规定,为保证卵子质量,一般医院将捐卵者的年龄定在35岁以内,最好已婚并生育过子女的妇女。因为取卵时很有可能会伤害到卵巢,引起并发症,比如出血、发炎感染等,因此未婚女大学生捐卵不可取。 陆医生强调,卫生部明文规定禁止卵子买卖。供卵者一般都是亲姐妹和亲朋好友,或者是私下协议好的,在个人自愿捐卵情况下,患者可到获得辅助生殖资格的医院进行手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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