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权益不能被损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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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1:32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12日讯(见习记者梁成虎)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拖欠职工工资、不经协商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当自身权益受到严重损害,23位职工一纸讼状将所在的中国日报东亚运输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东亚运输公司原为经济日报神州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东亚运输公司,1987年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88年11月挂靠中国日报社成为其下属企业,改名为中国日报东亚运输 据职工们介绍,1997年元月,中国日报东亚运输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他们23人回家待岗,承诺待岗期间仍按时支付工资,但公司并没履行这个承诺。到1998年12月,公司又通知他们,要求以“买断工龄”的方式一次性解决工资问题,因为连续两年没有从公司领到过工资,当时14位生活困难的职工被迫领取了买断工龄款。这期间,公司还存在拖欠缴纳他们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今年7月,23位职工联合起诉,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这23位职工的诉讼请求。 23位职工的诉讼委托代表人——山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张计划表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不得拖欠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中国日报东亚运输公司的一些做法严重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山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将关注该案的审理,维护好这23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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