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者不能领低保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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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1: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据新华社8月7日消息,南京市民政局3月份出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饲养宠物的人不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在接下来的4个月里,九成相对贫困家庭为了继续领“低保”,放弃了宠物;其余则宁愿“留宠弃保”。与此同时,这一规定在南京各界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正方:低保户更应珍惜生存资源 养宠物是“生活享受”而非“生活必需”,是一种超出低保对象实际支付能力的“高消费”。低保补助是社会福利,当低保户的行为有悖社会公共准则,为多数公民所不容时,社会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低保户的行为进行调整。作为低保户,对生存的资源应更加珍惜,不应在那些宠物身上消耗本来就稀缺的生存资源。反方:公民拥有精神文化权利 “最低生活保障”不是“最低吃饭保障”,生活的意义不仅限于吃和睡。饲养宠物能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身心、缓解压力,满足的是精神生活需要。法律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了公民追求精神文化需要的权利,这里所指的公民并没有把领低保的贫困人口排除在外。 南京的相关规定只有5个字:“饲养宠物的”。宠物,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除了狗以外,猫、鸟、鱼等是否算作宠物?相比之下,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就要详细一些,比如指明是高档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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