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第一案”武汉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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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8: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因债务过高,已经变卖还债的私立武汉新世纪外国语学校(下称新世纪)再起波澜,138名曾在该校读书的学生以违法批准设立该校、不履行监管职责等为由,将武汉市教育局和江岸区教育局告上法院,索赔1203.7万元。11日,此案在武汉中院开庭审理。据悉,新世纪外校学生状告教育部门行政侵权案系中国教育界所碰到的涉案人数最多,索赔金额最大的一起集团诉讼案件。因此,有人将其称为“中国教育第一案”。 原告诉称,自己的经济损失与两被告的行政行为有着密切联系:1997年,两级教育部门明知新世纪不具备办学条件,竟然核发办学许可证,并于1998年6月为新世纪核发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两被告还未按规定对该校进行全面财务管理检查或审计。由于不具备办学条件,新世纪便以招生为名向原告收取高额的教育储备金、建设赞助费及高额学杂费,共计1203.7万元。原告称,据称,新世纪收取了原告的高额教育储备金等费用后,并没有全部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而是被该校校长田汉桥挪用。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武汉市教育局批准设立新世纪及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违法;确认两被告未对新世纪履行监管职责违法。同时,原告还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及与新世纪曾有关联的第三人武汉市红康发展公司等七家单位,对新世纪不能退还的1203.7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案经过5个小时的庭审,晚7时许,法官宣布休庭。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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