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交50元 住院省大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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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8:30 天府早报 | ||
险种:医疗互助保险计划对象:已参加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早报讯(记者余潞代婉莹) 凡在成都市内参加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每人只需一次性花50元购买互助保险,就可以按比例报销医保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昨(12)日,成都市总工会正式推出“医疗互助保险计划”。 办理办法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500人以下的,最低参保比例为80%;500人以上的,最低参保比例为70%;超过1000人的,可按分厂、车间等二级建制单位整体参保,其参保比例必须达到80%以上。经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后,每人每年交费50元,可一次交纳2—3年,每人限保一份,无需体检即可参加本保险计划。 参保待遇参保后,职工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一次或多次因病住院,符合医保文件规定,且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可享受以下待遇:1、对起付标准费用首次住院报销60%,第二次住院报销30%;2、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部分,首次住院按60%报销,第二次住院按30%报销;3、特殊疾病门诊或家庭病床比照上述办法予以报销;4、跨保险期限的分次按比例计算予以报销。 参保事例职工王某,现年30岁,已参加医保和本计划,因病住二级医院,一次性总费用4万元。他参加互助险后,医保报销后互助险还可以报销一部分,其中: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970元,自费的药品及诊疗费5030元,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费用3.4万元,按规定医保可报销3.4万元×[75%+(年龄×0.2%)]的部分即2.754万元,余下的6460元个人承担部分,医疗互助保险可报销60%,即3876元,此外,还可报销起付标准费970元的60%,即5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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