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部门向全省推出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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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8:36 金羊网-新快报 | ||
百姓贷款买车将更顺畅 新快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张和志 王肃沁 实习生 黄韵 曾人东)近年汽车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贷款买车的市民越来越多,但同时骗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何既能让消费者顺利贷款,又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更加规范汽车消费市场?近日,广东交警部门在全省推出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新举措,让消费者、银行、车商三方在车贷消费时心里都 抵押登记降低贷款风险 据了解,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是车辆管理中一项新业务,中山市作为全国的4个试点城市之一,从1999年开始施行机动车抵押登记,从试点情况看,群众和有关单位对机动车抵押登记比较满意,中山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中属于抵押登记车辆的占总数的1/3强。因此,交警部门决定在全省推出该业务。 机动车抵押登记是指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作为抵押物,凭借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有效合同,与抵押权人一起向机动车管辖地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的行为,《机动车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持有。车辆抵押登记后,既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又满足了车主在资金不足情况下的需求。 两次登记一次办理 按原来规定,车辆已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和牌证,对于以贷款购买新车等形式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尚未核发牌证,群众需要办理两次登记业务(注册登记和抵押登记)。为方便群众,省交警总队简化有关手续,实行注册登记和抵押登记一次办理。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同时,收取抵押登记所需的有关资料,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流程中省去检验和确认车辆流程,这样车管所在办理登记业务中可少收一次验车费(汽车为35元)。 登记费每辆次100元 对抵押车辆,当抵押权消灭时或者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共同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销抵押手续。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向抵押人收取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为每辆次100元,不收取其他费用。 5类车辆不能办该业务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交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效的;2、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不一致的;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监管的;4、产权有争议的和不符合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条件的;5、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新闻链接 机动车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抵押权人为非国家金融机构时,需经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 6、代理的需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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