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颁布特聘专家制度 为“三步走”引进顶尖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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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8:58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鸣岐通讯员张少军)为加快实施本市“三步走”战略,千方百计聚集和引进国内顶尖专家,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智力,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有关建立特聘教授(专家)制度的精神,昨天,市政府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制度》。 《制度》就特聘专家的条件,引进特聘专家的基本途径,特聘专家的职责,申报、审 引进特聘专家的基本途径主要包括5个方面:原籍天津,或有在天津学习、工作经历的;与本市有科研、技术协作或其他项目合作关系的;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的;受聘于本市用人单位担任科技顾问或专家组成员的;其他愿意为本市服务的专家。特聘专家具有以下职责:一是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二是对本市重点学科建设、重点行业发展、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和实施进行指导;三是为本市高层领导举办专题讲座;四是对本市优秀尖子人才进行重点指导和培养。特聘专家按以下程序申报和审批: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和专家本人意愿,提出拟聘请专家的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区县局人事(干部)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的单位,报主管系统人事(干部)部门;各区县或系统人事(干部)部门,会同组织、科技等部门,对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出聘请意见,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对建议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拟聘请特聘专家的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根据需要直接聘请特聘专家。《制度》还对特聘专家待遇及工作经费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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