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无须登记两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
贷款购车无须登记两次 省交警总队推出机动车抵押登记服务,抵押登记费每辆次100元 本报讯(记者王瑾 通讯员张和志 王肃沁)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目前,全省的公安交警部门都开展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机动车的所有人可以将车辆作 据了解,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是车辆管理中一项新业务,是指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作为抵押物,凭借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有效合同,与抵押权人一起向机动车管辖地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的行为。 根据公安部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必须已经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和牌证,而对于以贷款购买新车等形式办理抵押登记的,群众需要办理注册登记和抵押登记两次登记业务。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省交警总队简化有关手续,实行注册登记和抵押登记一次办理,省去了检验和确认车辆流程,并减少一次验车费用,大大方便了群众。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向抵押人收取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为每辆次100元,不收取其它费用。 据悉,经审查符合办理抵押登记要求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持有。对于已经抵押登记的车辆,交警部门不予办理过户、转入、转出等发生财产转移的登记,车辆办理发动机、车架变更等登记必须征得抵押权人,即《机动车登记证书》持有人的同意。车辆因抵押合同等债权、债务纠纷造成的财产转移,需要办理有关登记的,必须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