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场成“售楼小姐” 开发商“机关”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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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9:34 重庆晚报 | ||
重庆房市一大怪:知名商场成了开发商的“售楼小姐”。 这是开发商的发明,有几种模式。一是开发商自营裙楼的商业物业,想方设法引进知名商场,借此带动住宅或写字间销售。 二是先把房子租给知名商场,再借助商场名气,把房子分零卖出去。购商铺者签订购 这两种模式的开发商都比较本分,引进的确为市内外知名商场。但一些精明过头的开发商把第二种模式玩出了新花样:通过加盟或其它途径,取得市外某些知名商场的限制性授权,如可在三五年内使用商号;然后以该商号为名,在当地注册一家商业公司,出资人其实就是开发商自己。而且这还是家独立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外地同名商场没啥关系。 完成这些“包装”后,开发商就将上万平方米的商场分割成若干商铺,再分零销售,吸引中小投资者,并允诺今后10-15年(即所谓知名商场租赁期)内,每年固定回报可达8-12%。 事实上,三五年后,“租”来的知名商号就到期了,此时开发商早已卖完商铺,才懒得再操心呢。 据了解,重庆这样操作的楼盘有好几家,投资者可要擦亮眼睛。 记者 袁享林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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