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注水文凭” 湖南高校严把导师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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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9:37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8月13日电(记者刘非小)学位论文质量高低,是辨别文凭是否“注水”的重要依据。为了挤掉学位论文中的“水份”,湖南各高校建立起完善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回避制。 学位论文合格与否,导师是第一责任人。据湖南大学研究生院于德介副院长介绍,湖南大学规定,导师不能成为所指导学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审委员会的成员,但要 在职读研和同等学历申请读研,是领导干部高文凭的重要出处,也是“注水文凭”一大来源。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国防科技大学等高校,都根据本校实际,对在职读研和同等学历申请攻读研究生提出了较高的资质要求,并在统考、自考和招生录取等诸环节建立了更加科学合理的程序,认真把好进口关,确保取录的是有追求有见解同时又有能力的求学者。 湖南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肖湘愚表示,他很赞同高校不因为同等学历申请和在职读研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因噎废食,除了对在职和同等学历申请读研者提出专业素质的相关要求外,他建议各高校着力倡导在职者结合专业的攻读方式。这样有利于在职者结合自己的实践与兴趣攻读学位,又不给浑水摸鱼者以可乘之机。他认为,领导干部如果有真才实学,又有时间和精力,在职读研和以同等学历申请读研并无不可。 肖湘愚主任介绍,为了保证导师负责制落到实处,湖南各高校正探索进一步扩大导师在研究生招生中的自主权,如在复试录取中以导师的意见为主等,避免因为人情关系和领导打招呼等原因,导致责、权、利不统一,责罚的板子错打了导师。(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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