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20余万职工受益工资协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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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9: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肖树臣通讯员吴予)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劳动争议近年来在各地都有攀升之势,但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这一现象不但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呈明显的下降趋势,他们说,这一切主要得益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截至目前,该市已有2140家企事业单位在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中突出了工资协商的内容,有1421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工资专项协议,受益职工23.5万人。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后,驻马店市各地纷纷贯彻落实。针对具体操作中部分企业经营者或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或因顾虑投资风险的承担而对工资协商制度存有戒心的实际,驻马店市采取了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协商方式。他们对经营规模大、职工人数多、工会组织能力强、管理制度比较规范的企业,实行企业内部协商;对街道、乡镇工会和联合基层工会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实行区域性集体协商,由街道、乡镇工会和联合基层工会与经营者代表签约;对较大的企业或产业联合体,由工会和职工代表与企业行政协商签约。 驻马店市总工会认为,工资协商的关键是找准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平衡点,在劳动分配和共谋企事业单位发展上做文章。因为职工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生产积极性才能提高,企业的凝聚力也才能增强,这是每一个经营者都希望看到的局面。为此,他们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时,特别注意协调好这二者的关系。 据驻马店市总工会对实施工资协商的企事业单位调查表明,近两年来,企事业单位职工人均月工资从原来的350元提高到420元,相当一部分单位已超过600元,随意克扣职工工资、拖欠工资的现象减少24%,劳动争议比原来减少了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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