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月实施三项禁令 民警违令领导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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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0:09 新华网 | ||
12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周本顺发布厅长令,颁布《防止公安民警执法突出问题的三项禁令》,禁令自9月1日起施行。 “三项禁令”的具体内容是:一、严禁刑讯逼供、体罚、变相体罚,违者一律辞退;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开除;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二、严禁违法使用强制措施和留置盘问,违者一律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后果并触犯刑 民警违反第一、第二条禁令的行为,对所在单位失职失察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停止职务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失职失察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文/千灵坡张世平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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