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是否被取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2:23 扬子晚报 | ||
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迅速引起人们的关注。检察日报日前刊登文章报道,《婚姻法》修订核心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研究专家巫昌祯指出,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化解三大争议。 自己结婚要单位同意? 巫昌祯说,对于结婚登记是否取消单位介绍信的问题,各方面的看法相对一致。因为单位只有介绍情况的义务。有的单位借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开证明,群众在这方面意见很大。目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足以证明个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因此预计单位开介绍信的条款在新条例中将会取消。单位介绍信取消以后,对于身份证和户口本反映不了的内容,当事人可以采取“本人郑重声明”的形式。 “不宜结婚”就“不能结婚”? “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是否可以结婚,这个问题争议比较大。我个人认为,我们的登记条例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相爱的事实,在‘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比如限制生育)’这三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允许他们结婚。因为具备这三个条件,就不会影响社会的利益,而又满足了当事人的要求。” 巫昌祯举例说,有一对恋人感情很深,恋爱很多年,结婚之前女方查出有病,很难挽救了。女方觉得结婚的愿望没实现,死不瞑目;男方愿意一直照顾女方,并在医院举行婚礼。结果女方很快就死在医院了,她的临终要求和男方的愿望都得到满足,也没有影响社会的利益。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感情比较深,他们非常愿意结婚,不在乎对方有病,不愿意刺激和伤害对方,即使不能过夫妻生活也自愿结婚。巫昌祯认为,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法律应该照顾到这种情况,可以例外处理。 谁说“婚检永远取消”? 谈到婚检,巫昌祯说:“有一部分人主张取消婚检。我个人不同意完全取消婚检,那样比较冒险,对于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也不利,对整个社会不利。” 她认为应该保留婚检制度,但是可以自主选择,你可以婚检,也可以不婚检。如果两个人感情特别好,什么都不在乎了,也可以不检查。如果一方想隐瞒病情,对方可以要求婚检呀!在农村,的确存在故意隐瞒病情的情况,比如为自己痴呆的儿子找媳妇,希望传宗接代。还有的人不宜生育,也冒险生育,抱着侥幸心理,万一生个健康孩子呢。这种情况属于愚昧无知,应该进行劝告、加强教育管理。现在有的地方婚检价格太高,什么都查;有的地方婚检走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所以对婚检要加强管理。王彦钊 刘琼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