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警违法违纪 领导免职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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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3:42 南方日报 | ||
贵阳消息 民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不仅当事人要给予辞退、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将同时受到免职及撤职等处理。 贵州省公安厅昨天上午向社会公布了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严厉措施,规定各地凡发生所属民警执法滥用职权、渎职枉法,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创收”指标;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滥收治安联防费;使用法制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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