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员制度将出台 强化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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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3:47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3日消息:市卫生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试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强化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卫生管理。 卫生局在《通知》中要求上海市餐饮业单位、盒饭(含社会盒饭、学生盒饭)生产加工单位,凡座位在500个以上或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者,必须设置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其它食品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 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由具备相关学历及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担当,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学时的食品卫生管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004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设置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者,或者食品卫生管理员不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企业,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对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在2004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设置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或专职管理员不符合条件的,将不能通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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