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 江苏提高抚恤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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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4:12 新华网 | ||
为鼓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自觉地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了《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实行重奖,除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抚恤补助。见义勇为英雄最高可获10万元抚恤金。(文/建忠六四陈岩)(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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