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时评:结婚不是请客吃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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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4:42 新浪观察 | ||||
作者:陆杰 此前,不论你喜不喜欢街道居委会的大妈,想结婚你就得满脸谄媚地讨好伊,否则甭管你们爱得有多么惊天动地,开不出结婚证明信照样白搭,你就只能泪眼汪汪地继续过牛郎织女抑或“非法同居”的生活。随着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的出台,这种怪异的事情终于要成为历史了! 为什么要单位开结婚证明?如果说是为了防止重婚,这样的理由到如今显然已经失去了成立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下人口自由流动的增加,到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开证明信的方法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一个人的婚姻状况。不信大家可以回想一下:你能确切地说出每一个自己身边同事的婚姻状况吗?单位又如何能如实地知道辖内那些忙碌在脚手架上的民工兄弟、出入在写字楼里的白领姐妹们每个人家里是否还有个携幼待哺的“秦香莲”?如果不能确切地知道这些情况,那已婚者的结婚证明信一旦开出来岂不是在帮助重婚?单位开证明防止重婚的可行性已经基本消失了,而且随着人口信息互联互通的趋势,将来所有人的婚姻状况都会有统一的数据库可查询,那就更没有必要让单位开证明信了。况且结婚是个人的事情,要单位出具介绍信就是说必须单位同意才能结婚,这在事实上违背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原则,是自相矛盾的。另外又有“重婚罪”的条款约束,结婚需要单位开证明也就更没有必要性了。新婚姻法草案中取消了需要单位开证明信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关怀、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的尊重,不能不令人称快。 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既然结婚是个人的事情、而结婚有《婚姻法》,请客吃饭也是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请客吃饭就没有《请客吃饭法》?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请客吃饭纯属个人行为,请谁、吃多少、吃什么都是自己的自由,这也不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影响;而结婚虽然说是个人的事情,但构筑在婚姻基础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所以结婚既是个人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如果完全放任自流必然会给社会造成不该有的麻烦。所以原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对患有不宜结婚疾病者的限制以及婚前健康状况检查等条款虽然有些不够尊重人行,但也不能说没有道理:毕竟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一旦结婚后,必然会面临一个生育的问题——如果能所有的人都能够有足够的社会责任感,只是为了相爱而结婚、不是必然要生育,那这样的条款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了,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从计划生育执行的困难就能够看出国人还普遍没有这样的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这样的条款取消之后,婚后的生育问题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的机制来保证满足“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比如限制生育)”三个条件的患有不宜结婚疾病者不会因为婚姻而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仅仅通过孕检来约束,从计划生育的前例来看这种做法的执行成本太高,约束力也明显不足。 结婚不是请客吃饭,它既是个人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我们当然期望《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向更加尊重人性的方向去发展,同时也希望这更有利于遏制婚姻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的发生,所以相应的有效法律规定也应该尽快出台——因为法律不可能期望可以完全通过自觉来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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