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制造”可免税 “增值”三成是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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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如何界定香港产品“原产地”问题有大致说法 本报今天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北京官方人士日前透露,就内地进口香港产品实施零关税时,如何界定港产品的“原产地”问题,两地目前已基本确定以在港完成30%的附加值为界定“港产品”的标准,并将于9月底公布。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签定后,由于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的待遇,因此如何界定“港产品”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据北京的官方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国际上自由贸易区之间在界定“原产地”时并无统一标准,但很多自贸区都采用附加值40%左右的标准。而在内地与香港磋商中,香港方面希望以25%的附加值来界定“港产品”,中央经综合考虑,目前已基本确定,以30%的附加值为界定标准。 据悉,中央高层目前已指示,要求包括“港产品”界定标准在内的CEPA附件的内容在9月底前全部签署完成。 由于“原产地”资格是零关税执行的前提,因此对“原产地”资格的审核就显得格外重要。为此,海关总署在深圳海关专门设立了“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专责处理原产地项目的关税减免工作。 根据CEPA协定,从明年1月1日起,内地将对273个港产品实行零关税进口,包括部分电机及电子产品、塑胶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 链接: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是指用以认定货品来源的依据。如果没有“原产地规则”,就无法区别对待来自第三国的进口,从而令区域一体化的意义可能会被大幅度降低。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原产地规则”,目的在于确保优惠待遇不致被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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