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解民忧———博白县检察院科室协同工作小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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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5:5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质量是案件的生命,博白县检察院不断机制创新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侦监、公诉、监所、控申、渎职协同作战优势,确保案件诉讼过程的公正。侦监科对法律文书进行改革,突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审查判断,简化了对犯罪嫌疑人简历及案件诉讼过程的叙述,强调对证据的分析判断,出色地完成了办理“硬骨头”案件任务,创下了一天内批捕28人的纪录。公诉科和监所等部门配合,大力推行“普通案件简化审”,为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开辟一条“绿色通道”,给他们重新做人的信心和机会,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注重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该院始终将确保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做到既不放纵一个坏人,又不冤枉一个好人,干警批捕案件准确率100%。对不捕案件,干警慎之又慎,采取交叉阅卷、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的办案机制,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余正文在博白县某招待所被他人打成重伤。由于被害人是外地人,相关部门迟迟未立案,被害人的医疗费未得到赔偿,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被害人找到了检察官。通过初步调查,侦监科果断地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以后,渎职科对此案一直跟踪监督,民警终于将该案外逃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冯善祥抓获。起诉部门加快审查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了此案。 2001年12月31日,龙潭镇盗窃犯罪嫌疑人邹颖华被取保候审。当天,他燃放烟花爆竹,在家中大办“庆贺宴”,引起被害人和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02年1月13日,检察长梁毅接待来访群众后当即要求控申部门调查核实,限15日内办理完毕并汇报结果。作为首办负责人控申科科长邹异文立即带领干警深入调查,顶住威胁,排除阻力,查访核实证人8人,收集证据材料200多页,证实了犯罪嫌疑人邹颖华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最后邹颖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干警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庞振钰尤力吴信华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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