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才落户最大方便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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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2:2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昨(13)日,省公安厅举行新闻通报会,就该厅制定的《关于对引进人才的户籍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办法》的创新性、突破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办法》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在落户政策上,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先落户 问:各地公安机关要制定实施细则吗? 答:为保证政策规定的严肃性、一致性、可操作性,我们不再赋予各地制定政策和实施细则的权力,而统一规定落户的具体地点、办理机关和手续,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统一按照省公安厅制定的政策执行,一律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办法》贯彻落实? 答:我们推出4条措施,以确保政策落实: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将各类人才办理户口的条件、手续、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次办结”制度,各类人才在办理户口时,只要材料齐全不需上报审批的,一次办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办理落户手续时,违反规定收取除工本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辞退或开除;实行检查监督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本报记者李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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