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重演“急救车抛病人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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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5:23 济南时报 | ||
沈峰 7月29日,包头市120急救车将一急救后的男子抛在街头后离开,周围群众多次拨打110求助。近1个小时后,120急救车、公安及有关部门人员才到达现场处理,后发现这名男子已死亡,这一恶劣的抛人事件及滞后处理引发当地老百姓极大愤慨(新华社8月12日报道)。 从报道中我们得知被院方抛在街头的病人是口音很重的外地农民工,也就是说是一个“无主”病人。看来,急救车之所以抛人,关键的一点就是“无主”病人不会给医院付医疗救治费,由此,院方才“胆大妄为”地不顾病人的死活将其抛在街头。然而,医院本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怎能一切“朝钱看”,置人道主义和医德医风于不顾呢?在我看来,医德的低下固然是造成急救车抛人事件的原因之一,但这一事件却值得我们对医疗救助制度进行反思。 虽然,目前我国许多城镇都把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然而,由于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没有走向法制化。对于医疗救助的理解,人们仍是习惯于各类形式的社会捐款活动。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医疗救助形成约束,使得医疗救助成为我们口头上的“大道理”,因无“法”可言,医疗单位才演绎出了可悲的抛人事件。 医疗救助亟待立法。一方面,这不仅有利于让弱势群体得到医疗救助;另一方面,这也能从法律法规上对医疗单位加以刚性约束,把“救死扶伤”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因为,制度建设远远要比医院自律可靠得多。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立法后,如果医疗救助资金出现缺口怎么办?其实,通过在各省市(区)发行福利彩票的基础上发行医疗救助彩票或向社会筹集医疗救助基金等途径总是有办法可想的。另外,政府财政也可以支出一部分,因为政府有义务救治弱势群体。政府可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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