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事件”首批捐赠药品运抵齐市 5名受害者病情好转 (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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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01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高学冬 这批药品价值40万元,是由四川迪康、科伦两家企业捐助的。捐赠的药品主要为干扰素、阿其霉素、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虫草胶囊等,这些药品的主要作用是有助于提升毒气烧伤患者的免疫力。 据齐市卫生局领导介绍,目前已有十多家企业表示要对“8·4事件”受害者提供医疗和药品等方面的捐助。 203医院院长孙景海对捐助企业表示感谢。他说,医院欢迎八方支援,但主要力争自我保证。 据院方介绍,毒气受害者所用药品不属常用药,事发前医院储备不多。事件发生后,医院从上海等地紧急购进所需药品。现在平均每天都有34台车从齐市赶到300多公里外的哈尔滨机场拉运药品和医疗设备。目前,“8·4事件”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已达100多万元。 又讯(记者高学冬)据203医院负责人13日宣布,37名住院治疗的“8·4事件”受害者中,已有5名患者的病情开始好转,有望在近期出院。其余32名患者的病情稳定。 新闻链接 侵华日军当时在中国遗弃的毒气弹等化学武器究竟有多少?都分布在中国哪些地方? 日军侵华战争期间,到底遗弃在中国多少毒气弹,恐怕没人能够说得清楚,中国方面官方认可的数量是200万发左右。在战后,日军当时曾经侵略过的中国的大部分地方,都先后因为毒气弹伤害当地百姓的事件而陆续发现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这些地方包括东北、湖南、湖北、浙江、北京、广州、上海等,其中哈尔滨和浙江义乌发现的毒气弹数量最多。 国际上对这种遗留在别国的化学武器有没有统一的处理规定或惯例? 中日两国在1997年4月同时作为缔约国加入了联合国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公约》的主要宗旨是规定了对以往遗弃在其他国家的化学武器,由遗弃方负责销毁。同时还明确了具体的销毁时间表。根据其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公约生效的两年内开始销毁,十年内即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完毕。 销毁化学武器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特殊的技术。1999年7月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四年过去了,《备忘录》的执行情况如何? 在《备忘录》签订后,双方曾经对中国境内的日遗化学武器进行过14次联合调查。但是,由于一方面对化学武器的处理花费巨大,初步估算需要几十亿美元,另一方面,日本国内曾经有一些势力和声音对这件事情不愿承认,进行反对和种种阻挠。 2002年9月,日方对黑龙江省孙吴县挖掘出的大量的遗弃毒气炸弹进行了第一次实际操作处理,密封后送到专门的设施存放,以待日后由日方统一销毁。从整体上看,中日双方的合作还是在向前推动着。(转自《北京青年报》)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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