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限制取消 户籍制度放开 400万农民要当城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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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1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员继英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省农业委员会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获悉,省政府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到2010年,400万农民将变成城里人。 省农业委员会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主任张子林说,近几年来,全省已经实现转移农村劳 据介绍,省政府正在制定《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意见》,该意见将推出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 取消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和限制:取消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专门为农民设置的登记制度,对城乡劳动力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一视同仁;工商税收与城镇居民平等。 逐步放开户籍制度:小城镇要全部放开户籍管理,允许农民自由迁入;大中型城市里的农民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公安部门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哈市也要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 用人单位要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城镇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教育部门根据农民工所持有的住所地居民委和派出所证明,就近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保障农民工子女享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不得违反国家禁止高收费、乱收费的规定。 完善和落实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享有本村村民的各种民主权利和有关待遇。 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严禁对农民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企业的最低标准,重点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坚决不验收,并定期予以曝光,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用工单位要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及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生活条件,使饮食、住宿符合食品卫生和防疫要求,不达标的限期整改。 据介绍,省里已经计划建立全省农民工务工服务“网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让农民了解全国用工市场信息,参与各种培训,接受法律援助,全方位为农民劳动力转移事业服务。(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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