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时评 由“一日义警”想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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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19 华商网-华商报 | ||
陈思 昨日,《华商报》与西安市公安局联合启动了“当一日义务警察”活动,百名“义警”在钟鼓楼广场庄严宣誓:“我们是西安市的主人翁,我们要为古城的治安环境尽责出力。”这种活动,在一定范围内拉近了广大市民与警察的距离,让市民对民警的工作多了一份理解,同时民警也感受到代表市民的“义警”们的热情、期望,从而可以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每一位市民都希望古城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尽管民警们做了大量辛苦的工作,但是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市民还产生过一些抱怨。有了“当一日义务警察”活动体验,就可以加深对民警的理解,就像一位民警的女儿说的“原来爸爸是那样的辛苦”。市民当警察,这种“换位”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全民对社会治安的参与意识,有利于化解警民之间的一些误会和矛盾,进而加强警民合作。 每一位市民都是这个城市的主人,有维护社会治安的光荣义务。作为主人的西安市民,积极主动地站出来,争当一日“义警”,和警察一起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活动,这种鲜明的主人翁姿态,强烈的责任、义务观念,十分可敬、可贵。一位参加活动的老人说,自己年龄大了,无法动手抓贼,但他遇到窃贼肯定会喊。喊声也能震慑犯罪分子,只要人人都有这样的意识,犯罪分子就无法得逞。因此,社会治安不仅仅是警察的事情,每个人都是“义警”,每一天都有义务为维护社会的祥和安定出力。 启动“当一日义务警察”活动,具有积极的意义。它有利于落实公安部的“亲民、爱民、为民”政策,唤醒市民的群防群治意识,有利于促进警民同心、携手合作。只要警民团结如一人,我们的社会治安状况就能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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